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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泉中心小学班级图书管理制度

发布时间: 2020-06-23 08:20 投稿单位: 滕州市龙泉街道中心小 浏览量: 1041 【公开】

为了有效地管理好班级"图书银行"的图书,更有效地激发学生的读书热情,培养热爱读书、自觉读书的行为习惯和心理品质,提高班级“图书银行”图书的使用效果,营造书香班级,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:

一、 本班图书银行书目为学生自己存储,每个学生必须参与,存储的图书应适合本学段的学生阅读,质量要高。学校课程《书香成长》推荐的相应星级的必读书目应占一定比例,建议每本书要在10册以上。

二、本班设立“小行长”对本班同学捐献的所有书刊进行登记。低年级应由教师担任“行长”。

三、学生借阅图书应先翻阅《图书目录》后,向“小行长”提出所要借阅的书名及编号,不准随意在图书角乱翻。

四、借出的图书,管理员应认真登记好图书书名、编号、单价、借阅时间及图书完好程度。

五、学生借阅图书后应在自己的“知识储蓄卡”上登记,并在阅读的过程中填写“知识储蓄卡”,《书香成长》中推荐的必读书目,本学期必须阅读,并且体现在“知识储蓄卡”上。学期末“星级阅读考核”时,学生要携带“知识储蓄卡”,考核小组成员根据“知识储蓄卡”情况进行考核“名著推荐”完成情况。

六、借阅图书者应爱护图书,不得撕页、折页、剪裁、折卷图书,不得在图书上画线、批注或涂写,如有发现者,视其情节轻重进行相应赔偿罚款。

七、借出的图书原则上两周内必须归还“图书银行”,实在没看完者可延缓时间,但必须在最后之日补办借续手续,延缓时间最多不能超过一周(语文老师可根据情况自行安排借阅时间)。归还时图书时“小行长”应检查破损情况,及时处理赔款事宜。

八、借阅的图书若被遗失,应加倍赔偿(买两本一样图书放回“图书银行”),破损的图书视其破损程度酌情赔偿。

九、一周内未归还的图书,由管理员及时把借书人的姓名及书名、单价抄送班主任,班主任应指令其及时归还或赔偿。

十、图书管理员要做好防盗、防潮、防蛀等保护工作;做好书刊的清点、整理、修补、保管等工作。

十一、放假前一周,由图书管理员清查一次借出的图书,把未还图书人的姓名及书名、单价抄送班主任处理。

十二、学生休学、转学前必须归还清楚所借图书,自己原来存入的图书由“小行长”返还本人,并做好记录。

十三、学校将不定期抽查班级“图书银行”借阅登记和学生个人“知识储蓄卡”。如发现弄虚作假者,将严肃处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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